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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系辦公告】研究生自110學年度起,口試需再檢附學習部標檢核表。

研究生公告(博士/碩士/碩專):
研究生自110學年度起,口試需再檢附學習部標檢核表。由指導教授與口委填寫與簽名。口試後連通相關表單一併繳回系辦。

附件1為碩士生,附件2為博士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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