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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系辦公告】111-2研究生學位考試日程、注意事項與離校手續

111-2學期論文口試申請期限為即日起至112.06.30(五)止(個人學位考試系統提出申請), 另系辦規定口試申請需於口試日2星期前提出,煩請留意日期;論文口試截止日為112.07.31(一);112學年度第1學期開學日前完成離校手續。

請至本校校務系統登錄進行研究生學位考試申請作業,並請檢附相關文件,供指導教授初步審核,向系辦提出申請,並請系辦辦理資格初審,學位考試申請流程如下:

一、學位考試申請檢附相關文件:

  1. 研究生學位考試申請書:至「校務系統研究生學位考試申請作業」→「登錄」(含個人資料登錄、指導教授登錄、考試委員名單登錄及學位考試申請)列印出「學位考試申請書」,供指導教授審查並簽章
  2. 研究生學位申請審核表: 畢業學分計算,需指導教授簽章。
  3. 歷年成績單
  4. 選課清單本學期尚有修課始符合修滿應修學分及畢業條件者需檢附。
  5. 論文摘要
  6. 學術研究倫理課程修課證明: 完成指定之學術研究倫理線上課程。本校各校區自107學年度起入學之研究生於博碩士學位考試申請時需檢附。

 

二、系辦核章完成研究生學位考試申請書後,送綜合業務處第一組複審及製發口試委員聘函至系辦,口試當日核發予各口試委員。

三、辦理學位考試當日相關文件,至校務系統登錄進行研究生學位考試申請作業列印

  1. 研究生學位考試評分表: 每位口試委員(包含召集人) 各1張。
  2. 研究生學位考試總評分表: 須由召集人評分並簽名。

  1.2.項請於考試完成二週內送至系辦,系辦核章後將送交綜合業務處登錄口試成績。

  1. 學位論文考試審定書。
  2. 口試及交通費印領清冊: 須經系辦審核後可列印,當天務必請口試委員簽名及填寫身分證字號,新聘委員請附存摺影本
  3. 口試委員聘函: 綜合業務處第一組製發至系辦。
  4. 填寫碩士論文學習目標: 可由指導老師填寫後請每位口試委員簽名後回傳。
  5. 學位考試以實體口試為原則,務必嚴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(CDC)及教育部相關防疫規範,且須全程錄音錄影存檔保留軌跡,其錄音錄影檔繳交各系所存查。(詳情請見學校公告)

四、辦理離校手續:

  1. 論文建檔、上傳論文: 完成學位論文考試後,修正論文經指導教授核閱後,進入本校圖書館首頁→博碩士論文全文上傳系統,上傳論文 (論文內須附有考試委員審定書,論文內頁並印有浮水印),填寫電子論文授權狀態,有關提交論文時,以「公開利用」為原則,若延後公開則須訂定合理期限,其期限至多為5年,且應避免永不公開的情況,列印授權書2張請親筆簽名(繳交圖書館)。*紙本論文為立即公開
  2. 論文光碟印製論文本、線上偵測剽竊系統比對結果: 印製論文本前請務必確認論文題目,本系論文精裝(系辦留存)本封面需使用深紅色、論文外皮為燙金,書背格式請連結教務處網頁查詢,論文內須附有考試委員審定書、論文歸屬書,論文內頁並印有浮水印)線上偵測剽竊系統比對請至本校圖書館首頁→資源查詢→學位論文→turnitin論文原創性比對系統,點選操作手冊並申請取得帳號,進行論文從「本文」到「結論分析」比對後,列印原創性報告第一頁總表,應有20%以下的比對報告
  3. 圖書館:(1)兩本平裝本論文(圖書館留存)、(2)博碩士論文電子檔案上網授權書2張,授權人處請務必親筆簽名(指導教授簽名處可配合教師要求選擇簽署)、(3)本校博碩士論文系統審核通過mail畫面供圖書館審核。
  4. 本校「研究生學位考試辦法」新增規定,繳交至圖書館之學位論文須附有學位論文著作權歸屬協議書(請至學位考試系統下載),並裝訂於考試委員簽名之審定書後。
  5. 線上離校申請系統:請至離校系統點選離校申請。(帳號密碼同校務系統)
  6. 詳細流程可至研究生學位考試專區 或畢業生專區查詢。

五、依本校「研究生學位考試辦法」第十一條規定:「通過學位考試之研究生,至遲應於次學期開學日前,繳交附有考試委員審查並簽字通過之論文至圖書館,並以文件、錄影帶、錄音帶、光碟或其他方式,連同電子檔送國家圖書館及所屬學校圖書館保存之。逾期未完成者,次學期仍應繼續註冊」。

112/2/20教務處公告 

詳如附件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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